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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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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瑛徛在房间门口,瞧着舅舅的背影,冷冷一笑,这回看你还有没有空再来烦我们了!

    金全贵最终带了老婆孩子和老母亲一起去了河间府,一到地方,果然有个收拾好的院子给他住,正屋厢房外加厨房仓库,总共有五六间房屋,虽然家具陈设都简单,但胜在地方大,又通风,他牢记着庄头是他姐夫与外甥女婿熟人这一点,满脸带笑地奉承着,打听得自己的差事只是看着庄户种地栽花,且田地又不算大,便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陆仁义奉了岳母与妻子的两道命令送他到达,见他非常满意,只是笑了笑,自去找木管事夫妻吃了顿酒,密议一番,又借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赶回京城了。到了路妈妈跟前,自然是说金全贵如何高兴如何满意,住的地方如何舒适,工作内容如何轻松之类的,路妈妈便彻底放下了心。

    至于陆仁义回家后跟妻子如何说,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春瑛一连几日到姐姐家里陪小外甥玩,心情都非常好。

    解决了舅舅家的麻烦,父亲这边的差事也有了模样。

    路有贵为东府采买四少爷娶亲所需的部分物事,自打开门红后,便越做越顺手,那一百五十匹料子,以及帐幔帘子桌围椅搭等一应陈设并丫头小厮们在正日子当天所戴的绢花喜佩等物,不到一个月就都采买齐全了。二太太高兴之余,除了将货款尽数结清,还额外赏了银子,并叫他到了日子便带上一家大小过来吃喜酒。

    路有贵心中正兴奋。听徐总管说起喜宴上的厨子还未找到,家里用惯的人,做大席面又总差了几分火候,想起自己也认得京城的几家大酒楼,颇有些意动,但低头细心一想,又觉得自己已揽了几桩差事去,若是再毛遂自荐,为东府找厨子,少不得要沾手厨房菜蔬鱼肉的采买,那就未免太霸道了。厨房的差事,向来是采买上的大宗若是自己揽了,也许东府的主人们和自己两家都能得利,但得罪的人就多了去了。他虽不再执役东府,也没必要结太多仇家,便没吭声,只是请徐总管吃酒道谢时,略提了几家颇有盛名的酒楼。又顺道点了点各家的优缺点以及价钱高低,便换了话题。

    徐总管是个有心人,听了他的话,哪有不留心的?便派了亲信的小厮去那几家酒楼打听,果然都有做厨子外派的生意。而且各有各的拿手绝活。价钱丰俭由人。京中差不多的官宦人家,家中摆宴时,也多有雇佣他们去的。

    于是他便禀报了二太太,最后选定了一家手艺好,价位中等,掌柜又懂规矩的,说定的价钱让主仆二人都十分满意。那掌柜既然懂规矩,自然也知道这大户人家厨房里的习俗。不但对东府的厨子毕恭毕敬,手头上也松,有些事就睁只眼闭只眼了,结果皆大欢喜。东府中是主是仆,都觉得他甚有眼色,礼数周全。便暗暗记下,打算以后再有宴席,仍旧找他。

    一连几件烦心事,都在路有贵的帮助下解决了。二太太与徐总管夫妻都深深后悔着,把这么一个能干人给放了出去。不过二太太倒是没纠结多久,便让徐总管去问问路有贵,愿不愿意回东府做事,帮忙管一两个铺子,按年领工钱,底数是五十两,每月按店铺利润多少,再有奖金,到了年底,又有分红,还可以带着家眷住进店铺后面的宅子。

    这条件在京城大户人家里,已经算是相当优厚了,路有贵颇心动了一小会儿,还好他心意早定,只犹豫了一下子,便跟徐总管说,“我这腿不大好使唤,如今天气暖和,才没觉得有什么,可到了阴雨天气,或是秋冬季节,腿就疼得不长。若不是为了这个,女婿接我们夫妻出去时,我是断不会点头的。如今也只能趁天气好时出来走动。偶尔替老爷太太跑个腿还是可以的,但若正经领差,定要耽误正事!反倒不好了。”

    徐总管记起当初路有贵出府时,他女婿和春瑛的确都提过“腿风”这个问题,也有些无奈。他见过患了腿风的人,犯病时的确行走不便,对于执掌一店事务的掌柜来说,实在麻烦得很。他只得把这话照样上报二太太,二太太也只能叹息一声,不再提起这件事了,只是让徐总管记得以后要找人办事时,可以去找路有贵试试。

    路有贵这回前后一共赚了过百两银子,又回绝了东府的招揽,却没招来他们的埋怨,十分心满意足。为了庆祝,他专程给家里每个人都带了礼物,连大女儿一家都没例外。

    春瑛手里拿着一对白玉镯子,对着夕阳看了又看。回头对父亲笑道“爹,你可真舍得,这玩意儿少说也值十两银子,太贵了吧?娘和姐姐和礼物都没这么贵。”

    “这有什么?”路有贵躺在院中的长椅上,舒服地伸直了双腿,“这是给你做嫁妆的,好生收着,将来进了胡家的门,戴出去才不会失礼。我早有心要给你置办几样好首饰,只是没碰上。”

    路妈妈则美滋滋地对着镜子照头上的金簪。瞥了一眼过来。“银子总是要花的,买几样首饰放在家里,又不会亏本,照我说,与其让你爹拿出去做生意,还不如换成首饰我们戴呢!”

    春瑛不由得失笑,“娘,话不是这么说的,做生意能赚更多的钱,首饰……虽然可以保值,但不能吃又不能穿,还不如留着银子做本钱呢。”说罢将镯子放回自己房间的首饰盒,重新搬了张小板凳,坐在父亲身边,小声问“爹,我仔细算了算,其实你赚的钱已经差不多够开一家小店了吧?”

    路有贵含笑点头,“差不多,不过店小利也薄,等我再做几次,多积些本钱,再想后面的。”

    春瑛想了想,觉得也对,“这样也好,反正咱们也不急,倒是合适的铺面,可以先看一看。若遇上便宜又好的,还是得早些出手,这几个月不是有好些官宦人家都有倒了么?如今他们的案子也相继判下来了,产业奴仆也差不多该开始发卖了,爹不如去瞧瞧,看有没有合适的。官卖的东西,信誉是不错的,至少不会骗人。”

    路有贵深以为然,“好,我明儿就去打听,看有哪家的产业开始发卖了。那些一等一的人家名下的好房产,咱们轮不上,次一等的人家的铺子,用不了半年就该发卖了。应该可以试试,等买下来了,咱们还要再找人去去晦气,把存货出清,再打扫地方,这么算来,等事情办完,也要大半年功夫。我这里的本钱也该存得差不多了。”

    春瑛忙道“爹只管去赚钱,打扫的事情就交给我吧,以前小飞哥买过铺子,我也跟着料理过的。”

    路有贵含笑瞟了她一眼“就算没料理过,也该好生学学,将来你过了门,这些事你都要帮着办呢!”

    路妈妈也在旁边附和,“这话说得不错,胡小哥比不得咱们,他是要做大买卖的人,你要做好他的贤内助,可不得多学着些?”

    春瑛干笑几声,有些不自在地回了房间,她不是害羞,只是心里茫然。两地相思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她连胡飞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都不清楚。算算时间,他到印度也有小半年了,差不多该返程了吧?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

    前方的城墙下,两队士兵正在起冲突,转眼间,其中一支就被砍杀了主力,只余数名残兵挣扎逃走,另一队胜利者迅速追了上去。在胜利的士兵后方,有几名穿着盔甲、戴着华丽头盔的男子,骑着马昂首而行,为首的一人环视四周,脸上露出志得意满地笑容。

    胡飞迅速低下头,将自己的身影藏在墙头,过了一会儿,才小心地探出头再看过去,见那人已经掉转了视线离去,方才弯腰走到楼梯口,轻手轻脚地下了楼。

    楼下的过道中,有一名二三十岁的印度男子正跟几个人小声说话,见他下来,便以眼神询问。胡飞苦笑着摇摇头:“我看三王子的气势很足,兵力也最强,恐怕赢面是最大的。穆罕默德兄,你还是尽早想办法离开吧。”

    那男子沉下脸,与其他人对视一眼,才用有些生硬的汉话对胡飞道“只好走了,好朋友,你怎么办?”

    “我得回去禀报上峰,才知道该怎么办,说不定要请你帮忙,关于那件事……”胡飞没说下去,只是拿眼盯着那男子看。

    那男子明白他指的是什么,郑重点了点头,“我会做的。”

    胡飞笑着行了个印度礼,便迅速拾起一块阿格拉(注莫卧儿帝国首都)本地出产的传统白头巾,往头上一缠,打开小门,往外头看了看左右方向,反手关上门,便低头匆匆走进了街道中。

    他挨着道路两旁的建筑物走,避开了几起巡逻的士兵,穿过空无一人的街区,往使馆管在的方向走去。

    出发前来时,他根本就没想过会遇上今天这种情况。每每想起,都忍不住苦笑。

    本来他们从刘家港(今太仓)出发,途经福州、鸡笼、吕宋、占城、旧港、满喇加(马六甲)等地。为了省时间,便依照前人的航海笔记,没往锡兰、柯枝等地去,而是直接北上榜葛刺(今孟加拉),到达印度东部港口,从那里沿着恒河西行,终于抵达了印度都城阿格拉。行程一切顺利,路上虽然遇到了几次风暴,但都不大,所有人都安全地捱了过来。只是到了阿格拉后,才发现事实跟想象中大不相同。

    如今在位的印度国王卧病已经有些时日了,使团到达数月,只匆匆晋见了两次,都只是说些场面话而已,什么实际的商贸事务都没谈过。如果是太平年间,略等一等也没什么要紧,听得使馆内的侍者们言论,国王的病情并不太危急。只是没想到,这印度国王的病,居然引得四位王子的相互猜忌,为了那大位,冲突起来,到了这两天,已经发展到刀兵相向的地步。

    使团上下都分外不安,若是被卷进去,可不是玩的。这里离大明太远了,即使有个万一,朝廷也无法救援。更别说派兵报仇了。

    这四位王子中,若是太子继位,还算是好的,他为人谦和,又博学有礼,对温郡王与使臣们一向很客气。只是眼下的情势却对他不怎么有利。三王子的兵力最足,而且心最狠,若是最后胜出,没人会觉得奇怪,那就大大的不妙了!

    胡飞想起两次宴会上,三王子听说温郡王信仰的是佛祖时,脸上那副难看的样子,便忍不住叹气。偏偏温郡王在大明被人尊敬惯了,不爱喝人家的酒。便叫随从代饮。却没想到这正好犯了人家的忌讳。使团的人不好说温郡王什么,只能帮着圆场,只是这印度国的三王子,看起来一点都不象是肚量宽大的人。

    胡飞越想,心情便越低落。他开始后悔,当初跑来参加这趟出使,即使他拒绝后,皇帝会生气,胡内监会生气,那又如何?他们总不会把他头砍了吧?他仍旧过他的小日子就是了。本来他都放弃了报仇,名利地位就不重要了,做个小老百姓,也没什么不好。

    胡飞摸了摸胸口,心头流过一股暖意,他外头虽然穿的是本地人爱穿的白色袍子,里面却是春瑛给他做的衣裳。那一针一线,都是他的未婚妻子亲手做的。一想到这点,他又仿佛有了勇气。

    只是有危险而已,还未到绝路,他是不会让自己有事的。他会安危返回大明。从此安安心心地守着春瑛,过自己的小日子,再也不要出洋了!

    天色暗了下来,胡飞冲进使馆,早有等候多时的使团成员紧接着关上大门。在中地位仅将于温郡王的副使忙从屋中迎了出来“如何可有打听到什么消息?!”

    胡飞将自己看到的情形说了出来。那副使连声叹气,“不行了,看来是三王子胜出!但愿他不会伤害我们这些外围使臣吧!”

    屋内咣当一声巨响,传来温郡王发怒的声音,“休想我朝那个无君无父的东西行礼!不过是少喝他一杯酒,居然给我脸子瞧!他老子还病着呢,就想着篡位了!如今连兄弟都不放过!这样的畜生,凭什么叫我给他好脸!”胡飞苦笑,忙跟着副使赶入屋中劝抚温郡王。

    副使小心地道,“王爷息怒,虽然那三王子行止不端,但若他真的成了国君,我等使臣,自然要向国君行礼。皇上交待的事情,还一件没办成呢。”

    温郡王只是从鼻孔里喷了口气,冷笑一声。自从到了这个国家,他的心情就一直很不好。

    胡飞很清楚他的想法,低声劝道“王爷,如今此国境内已无佛寺,民众不是尊崇古兰经,便是信仰本国的神灵。这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前人的笔记上也有提及,王爷何必执着呢?”

    温郡王只是板着脸,并不理会,但看他的神情,似乎有些松动,想来他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千辛万苦来到,却是这么个结果,叫他如何不气恼?

    胡飞见他动摇了,忙加紧道“王爷,副使大人,本来这印度内乱,不干使团的事,只是那赢面最高的三王子,似乎是个偏激之人,一心信仰安拉真神,容不得其他宗教。自从听说王爷想要寻找佛祖遗迹,诸位大人又不愿追随他的真神,他便一直面带不郁。小人担心他得了王位之后,会故意为难王爷与大人们。况且城中纷乱不休,万一有个差错,伤及王爷,使团众人都难辞其咎啊!王爷,大人,不如暂避一时,如何?”

    温郡王似乎吃了一惊。“他怎敢如此?!我们可是大明的使团!”副使也道“不至于吧?这几天城里虽然乱,但还没人敢跑到这里来撒野,应该无事。况且那三王子既然是意在王位,心里自然有计较,我们又不曾管过他的孽行,他怎会因为一点小事便发作我们?大明虽离得远,但却也是世人皆知的大国。他还没胆量冒着触怒我皇天朝的风险来找我们出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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