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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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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自一人走走停停,走了十来天,总算到达了天邺国的境内。纤月终于发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她迷路了。拿出那张被她快要看烂的地图,感觉自己明明离着目的地不远,却又找不到通往那里的路。

    此时正是阳春三月的天气,昨夜里下了一场小雨,纤月赶路不及,躲在一间废旧的破庙里过了一夜。

    她一路走来,进入天邺国的境内,才知道天邺国最近一直处于战乱状态,沿路上都有躲避战乱的百姓投亲靠友,痛失家园。通过与路人的攀谈中得知,原来这个强盛的国家,现在几乎已经是被一分为二。原因竟是因为,一个姓杜的丞相被皇室迫害,于是,他的子孙起兵造反。由于那位丞相之前的声望极高,以至于后来造反时,一呼百应,很快集结了一大批优秀的文人武将为其效命。现在,已经占领了天邺的半壁江山。其实力,基本上可以与朝廷对抗,形成了对峙的局面。由于他们只攻城池不扰百姓,甚至对一些难民出手救济,甚得民心,大部分人都往杜姓势力这边投靠。

    而更让纤月惊讶的就是,那个传说中姓杜的后人,名字就叫杜从南。于是,她真的是越来越对这位传奇中的人物感兴趣。而自己的这具身体之前,又究竟和这个人有什么关系呢?是恋人吗?

    如果真是恋人,得先看看他的长相再说喽!如果要是比萧然那混蛋长得丑,就坚决打死也不承认!嘿嘿!

    想想也奇怪。自己一个单身的女子在乱世中独自一人,路上不仅没有遇到什么歹徒劫匪,一路畅通无阻不说,还两次将包裹拉在了客栈里,最后,那好心的店小二撵出了几里地,给她送来!雷锋啊雷锋!这说明什么?这只能说明她运气太好了!

    前面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经昨夜小雨的滋润,越发的清翠欲滴。纤月跳下马,牵着流云徒步而行。

    这片竹林并不密集,偶尔三五根连在一起,看似错宗复杂,实则蕴涵着规律,隐约中形成了一条不太明显的小路。莫非,这里有人居住?

    空气中清新畅爽的香味混杂着路边各种野花泥草的芬芳,微凉的清风吹得竹叶莎莎作响,真是让人倍感心旷神怡。走出了这片竹林,果然看见一排屋舍。

    是什么人会有这样的雅兴,在这荒郊野外里过着如世外桃源一样的生活?本着好奇之心,朝那屋舍走去。一来讨口水喝,二来,也正好问问路,这地方要怎么走出去?

    “有人在吗?”纤月叩响了那紧闭的木门。

    “有没有人在啊?”继续。

    “没有人?”实在忍不住好奇,门没锁,自己进去了。

    屋里的陈设很简单,都是日常生活所需。若不是她曾在康都那个奢华的城里呆过,又过着锦衣玉食的郡主生活,她会认为这是一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民宅。干净,整洁。这是第一印象。可是,就凭这屋里从房梁到窗棂,再到屋子里的桌椅案几,几乎全都是用的上等名贵木材,就能断定这里的主人是有钱人。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有钱人。这就是所谓的低调的奢华。

    看来,这里肯定是那个有钱人的别墅,偶尔心情好的时候,跑来住上一两天,陶冶一下情操。

    桌上的茶壶里有茶水。摸了摸,竟然有一丝余温。难道那主人才是刚刚走的么?管不了那么多,拿起杯子,自斟自饮,喝了三大杯。

    靠窗的地方有一个可供人休憩的软榻,上面搭了件纯白的衣衫。那一抹白相当的晃眼。这让纤月联想到了梦中那个白衣飘逸的身影。忍不住上前,提起那件衣服,摸了摸,手感丝质润滑,也是一种非常名贵的布料。

    随手将那件衣服又搭了回去,身子往那软榻上一躺,既然主人不在,就让她也来享受享受吧,哈哈!

    从自己包包里拿出两张干硬的大饼来,躺在软榻上,瓣着饼一点一点扔进嘴里。有几下没扔中,掉到地上,可惜了!这饼的味道一般般,却是便于携带,又不会变质的好干粮!平常要是饿了,就当零嘴来吃。

    估莫着时间可能快到中午,才慌忙爬起来,还是早点赶路,先出了这林子再说。不然,很可能又会在荒郊野外过夜。倒不是别的什么,只是已经有两三天没有洗澡了,浑身痒痒。能找间好点儿的客栈泡个澡,再美美的睡上一睡,那才是首要。

    本来想拍拍屁股走人的,想了想,又怕人误以为她是小偷入室,还是找了张白纸留个条:过路之人,口渴之极,借茶水一喝,多谢多谢!

    那一手毛笔字写得歪歪倒倒,不是她脸皮厚,还真拿不出手。不过,反正别人又不知道她是谁,怕什么?

    在她的身影刚刚走后不久,一个清秀俊雅的身影从另一个方向,由竹林中走出,回到了这间小屋。

    他面容精致,如玉一般温润的肌肤隐约有一丝苍白,可能是吹了风的缘故。他的神情,冷傲中,又带着几分沉郁。推门而入的刹那,见到屋子里的景象,稍稍皱了一下眉头。

    徐徐走至软榻边,看见上面的毛垫上印了一个人形的印子,地上还有类似饼一类的碎渣。再才走至桌子边,微眯的双眼,看了看那张留条,顿时,一双眼睛慢慢睁大。伸出抓起那随手放在桌角的杯子,指关节白得快要撑破皮肤。

    晃然回过神后,冲出门口,穿过竹林,似乎意识到什么,又慢慢走了回来。

    纤月抬头看了看天,太阳马上就快要西沉了!眼前,一座繁华的古城座落在眼前!南都!城门上两个大字分明就是新铸上去的嘛!那就是杜从南真正的窝了?总算让她给找着了!现在的他虽未正式称王,可基本上和王也没什么两样!自己应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去见他呢?郴祁的西西郡主?还是小乔姑娘?哪一个比较好?

    还是小乔好了!自己现在这个样子,说是郡主,连路边的小狗听了,都会掩嘴笑话她。今天天色不早了,还是等明天吧!找个客栈住起来先!

    “姑娘,您是住店吧?”客栈的店小二哈着腰热情之致,伸手接过她手中的缰绳将马拉过去交给杂仆,又热情地迎上来,将她请进了店里。

    这家名唤三福的客栈,规模还算可以。大堂里摆了二十来张桌子,此刻正是晚饭时间,几乎座无虚席。纤月环视了一下,这里的人三教九流的什么样的人都有。随声对着一旁的店小二道:“给本姑娘来间上房,要干净的!”又从怀中摸出二两碎银子给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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