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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以血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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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迹……变淡了?

    江逍连忙仔细定睛望向自己的右手食指,又连忙伸出左手的食指,在心韵的脸上轻轻抹了一下,沾染了一些血汗。

    没有错!右手食指上的颜色,果然比左手新沾上的淡了许多。若不是双手同时对比,只怕还不是那么容易发现。

    人体的血液中含有铁,在空气中暴露一段时间后会氧化,颜色应该是只会越来越深的才对!

    而且仔细观察之下,江逍更发现了,右手食指上的心韵血液,其实并不是单纯的颜色变淡,而是……整个变得稀薄起来!

    就好像……那些血液正在向着空气中挥发!

    江逍再没有丝毫的片刻犹豫,立刻将周围去探查敌情的蚊子收了回来,飞快地演化出了一只棕白相间的小狗来。

    史宾格犬,所有犬类之中,嗅觉最灵敏的一种,也是机场安全搜索最常用的犬种。

    虽然限于紫烟那团细胞的体积大小,江逍无法将其演化成成年的史宾格,但即便是幼犬,嗅觉却并不会因此而降低。

    而当史宾格刚刚从江逍的掌心之中凝聚成型之时,江逍通过与紫烟细胞之间的精神联系,也一瞬间感应到了异样!

    “得水!你来开车!开回伊尔库茨克!”江逍猛地一推得水,将他推上了驾驶座上,自己则绕过车头,跳上了副驾驶的位置之中。

    得水也一直都是个干脆利落的人,知道此刻情况紧急,没有再废话多问半句,麻利地发动汽车,掉转方向,一脚油门便向着来时的方向飞速驶去。

    “找到敌人了么?”隔着挡板,乱壤焦急地对江逍问道。

    “现在还没有。但至少……已经有了线索了。”江逍声音低沉,回答完了乱壤的问题,又转向得水:“到了城区之后,按照我的指示开。”

    他打开了副驾驶旁的车窗,不顾外面刺骨的寒风,让那只小史宾格贪婪地捕捉着空气中那稀薄的血腥气。

    心韵的血液,从身体的各处毛孔之中自动渗出之后,并不是简单地停留在体表,而是被飞快地蒸发……或者说挥发。

    而挥发之后的血液,也并非仅仅在原地停留,自动地扩散开来,而是仿佛被指挥着列队放学回家的小学生一般,沿着一个固定的方向整齐地飘散过去。

    而那个方向,正是伊尔库茨克!他们出发的地点!

    因为与紫烟细胞拥有精神感应的缘故,江逍不需要像其他那些训犬师一样,还要试着与警犬进行交流。

    那只小史宾格能够感应到的血液飘散方向,自然地便会出现在江逍的大脑之中。

    “江逍,主上失血的速度减缓了!”

    后车厢里传来了乱壤的声音,虽然仍旧有些惶急,但比起之前,已经多了不少喜色。

    “很好。”江逍重重点头:“那么说……我的判断是正确的了。敌人就在伊尔库茨克城内!”

    “但……他为什么能够对我造成那么远距离的攻击?”心韵虚弱的声音响起。随着失血速度的减缓,她已经能够重新开口说话了。

    江逍思考了一下,缓缓道:“我的猜测……对方的能力是能够将某个人的血液从体内抽取出来。但这种抽取……至少不可能是无条件的,而应该需要某种媒介。所以……”

    江逍深吸了一口气,在这种心韵性命攸关的时刻,他不知怎的,居然却有点想笑的样子:“所以我猜……那种媒介,应该就是对方的血液了……只有先取得了对方的血液,才有发动能力的先决条件。”

    “我的血液……?可他是怎么……啊!!!!!!”

    心韵疑惑地问到了一半,突然领悟到了什么,叫了起来:“难道是……我的……”

    “嗯……如果我的推断没错的话……敌人应该是在我们离开之后,翻了你们房间的……垃圾桶……”江逍咳嗽了两声,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和措辞显得端庄一些:“然后……从里面找到了你的血液……”

    “该死!这个臭流氓!!!”心韵尖叫了起来。这一次,中气也明显比方才足了许多。

    “嗯……这一点也果然如我所料。”江逍找到了机会,连忙岔开了话题:“那个……对方的能力强度,应该是反倒随着距离的增长而增长的……这就有点像……”

    “弹簧,或者橡皮筋,对么?”赵天雨见江逍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合适的比方,替他补充道:“拉得越长,拉力就越大。同样的道理,距离越远,心韵体内血液被拉扯出来的速度也就越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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